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武汉市环保局《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环发[2015]63号)的相关要求,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公开相应的环保信息,并对所公开的信息负责:
一、基本信息
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华中农业大学建设。2003年12月,经科技部批准立项建设“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06年10月通过科技部验收。实验室以农业有益微生物的利用和有害微生物的防治为主要研究内容,深入开展农业微生物学的应用基础研究,并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两个方面延伸。华中农业大学前身是1898年创办的湖北农务学堂,1952年组建华中农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中农业大学。1979年被确定为农业部直接管理的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为教育部管理,2005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华中农业大学组织机构代码:42000481-7,机构类型:事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邓秀新,联系方式:027-87282027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有毒有害固体/液体废弃物的处理与排放:
依据《华中农业大学实验室排污管理规定》、《华中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规程》、《华中农业大学放射防护管理办法》、《华中农业大学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有毒有害废弃物由学校统一回收处理。
2.实验室无气体排放。
3.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与转移:委托学校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单位环保机构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学校危废仓库于2006年建设,位于学校占家山,用于暂时储存全校师生在教学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液及固体废弃物,以便集中转运处置,减少危废自行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和师生的危害。与中国人民解放军61699部队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签订安全处置合同,根据危险废弃物的回收情况,每年安排3-4次转运和无害化处置。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 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670
传 真:027-87280670
电子邮箱:hzaml@mail.hz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