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本实验室建立的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是由农业部兽医局批准建设的专门开展人畜共患动物传染病研究的公共实验室。该实验室于2009年5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于2009年9月获得农业部颁发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经过国家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资质认可单位的评审,一致认为该实验室具备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关于ABSL-3的相关要求,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的规定,具备从事常规量经空气传播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条件。此外,该实验室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根据病原微生物风险评估,制订了相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和运行。